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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互联网新闻] “反盗版”联盟成立 优酷或遭亿元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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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9-16 13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作者:李宽宽

    南方都市报讯,9月15日,由搜狐视频、激动网、优朋普乐等三家国内新媒体版权拥有和发行方代表共同发起的“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”成立。根据反盗版联盟公布的名单,目前已经对优酷、土豆、迅雷等主要视频网站1000余部被侵权的国内影视剧取证保全,不过多少有些令人意外的是,联盟起诉的首家网站是优酷网,优酷网创始人正是曾担任搜狐总裁的古永锵。


  联盟方面表示,并将以版权市场售卖价格为依据,总计将向优酷网索赔5000万到1亿美元人民币。对此,优酷网方面回应,公司一直在为正版建设进行奋斗,媒体的合作也卓有成效,并呼吁不应该因为公司间的竞争而影响到视频整个行业的态势。

  张朝阳“避风港原则”应再议

  “视频网站的盗播行为,从技术手段来说很容易解决!”昨天,作为反盗版联盟的发起人、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将“矛头”直接指向了以优酷为代表的视频网站,“所谓的'避风港’原则纯属借口。”

  张朝阳表示,一般来说,传播的视频内容超过10分钟就会涉嫌到影视剧的上传,但部分视频网站却一直利用司法机构的“避风港”原则来规避类似的风险。他同时透露道,这些内容的幕后始作俑者均为视频网站本身,他们甚至开发出最新的上传软件,并雇佣成百上千的上传者来进行盗版内容的上传。“有些网站的盗版率甚至达到了90%以上。”

  因此,张朝阳呼吁司法部门对避风港原则重新考虑,并加重对盗版方的处罚。在近年来一直呼吁互联网行业加大版权保护力度,张朝阳认为目前取得的成绩是,半年前热播剧网上播放零成本,而现在每集价格已经到一万多元。张朝阳同时表示,随着保护力度的加强,整个产业将会赢得良性发展。

  盗版联盟同时表示,将起诉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旗下美汁源品牌,因他们都曾在盗版侵权的影视剧页面投放广告,而成为盗版帮凶。

  优酷:不能因竞争破坏视频环境

  “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,广告主不承担任何连带作用,所以对联盟的这一说法,我们也感到很迷惑。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想加大打击面。”对此起诉广告主的做法,优酷网CFO刘德乐做出了这样的回应。他同时表示,公司到目前为止并未收到起诉书,并暗指搜狐此举是为了自己的视频战略炒作。

  优酷网CEO古永锵同时表示,在公司宣布媒体合作计划以来,目前在优酷上已经拥有了超过50000部集60000小时的影视剧版权内容,占据超过了80%的市场版权流通份额,公司在版权购买方面的投入已经达到8000万人民币。

  但他同时强调,因为是采取媒体合作方式,有时版权归属会比较复杂,而如果被告知有盗版视频上传,网站会在24小时之内予以删除。古永锵同时表示,不应该因为竞争而影响到视频整个行业的态势。

来源:南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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